校研字〔2016〕14号关于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补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17 浏览次数: 1248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通知
 
校研字〔2016〕14号
 

 

关于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补考的通知
 
各学院:
2016年上半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补考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1、2015级全日制及2015级在职(音乐及美术脱产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2016届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
二、时间及考场安排
考试时间定于3月22日(周二),具体场次和时间视考试科目而定,另行通知。
三、补考报名受理
参加补考的研究生填写《江西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补考申请表》(见附件1)并上交学院留存。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补考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表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于3月17日之前交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逾期不补。
四、其他说明
根据研究生培养有关规定,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在半年内申请一次补考。补考成绩不合格者,应重修该门课程,重修后考核仍不合格者,不能申请学位。
《政治理论》和《自然辩证法》论文及答辩不合格的学生,须重修,即与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一起上课。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研究生。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补考申请表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补考汇总表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专业学位公共课 补考 通知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3月11日发

附件1.doc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