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字〔2015〕98号 关于开展学科建设“六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30 浏览次数: 547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通知

 

校研字201598号

 

关于开展学科建设“六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江西师范大学学科建设“六定”工作实施方案》(校发〔2015125 号)和《关于开展建设“一流学科”,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大讨论活动的工作方案》(校办字〔201528 号)的有关要求和部署安排,学校将开展学科建设“六定”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具体安排

1. 研讨和论证学科特色和学科方向(研究方向)

各牵头学院组织学科内所有成员进行研讨,邀请同行专家进行具体论证,并按《学科特色发展定位及方向设置的论证报告》(参考提纲)(附件1)的统一格式撰写论证报告,填写《学科特色发展定位和学科方向(研究方向)设置情况》(附件2),于2016120日之前一并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 组建方向团队(研究团队),确认学科(方向)带头人

各牵头学院根据研讨论证所确定的学科方向(研究方向)组建团队,确认(或推荐)学科(方向)带头人。

(1)个人申请。

学术个人填写《学术个人进入团队申请表》(见附表1)(一份),学科带头人、方向带头人填写《学科(方向)带头人申请表》(见附表2)(一式两份),并于2016年3月10日之前提交牵头学院。

研究方向带头人由学科自行确定,无须填写申请表,无须上报学校审批。

(2)学院审核。

各牵头学院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具体审核,并根据学科所设置的学科方向(研究方向),组建方向团队(研究团队),确认学科(方向)带头人)。

(3)学院提交材料。

各牵头学院填写《学科团队整合表》(见附表3)和《学科(方向)带头人直接认定汇总表》(见附表4)于2016年3月25日之前一并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注:学科(方向)带头人可直接认定也可重新遴选推荐,由学科自行决定。如需重新遴选,则根据《学科(方向)带头人遴选与考核办法》的相关程序执行,并填写《学科(方向)带头人的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表5)。

3. 编制“十三五”学科建设规划

各牵头学院在完成学科特色发展定位论证、方向设置论证、团队组建工作的基础,按照《×××学科“十三五”建设发展规划》(参考提纲)(附件2)的格式,编制本学科的“十三五”建设发展规划,于2016428日之前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4. 审定并发文公布

2016年5月10日之前,学校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对各学科的学科特色发展定位、学科方向(研究方向)设置和内涵以及学科(方向)带头人选确认(或推荐)情况进行审议。

学校将审议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并正式发文公布。

5.确定并分解学科建设目标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所涉学科及牵头学院

学科建设“六定”工作涉及26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申硕培育一级学科, 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自主设置的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11个硕士点均纳入所属一级学科进行统筹规划。

学科建设“六定”工作均由牵头学院组织开展,所涉相关学院予以配合。

 

学科

学位点级别

牵头学院

教育学

硕士一级学科

教育学院

教育经济与管理

硕士二级学科

心理学

博士二级学科

硕士一级学科

心理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

博士一级学科

文学院

中国史

硕士一级学科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世界史

硕士一级学科

学科

学位点级别

牵头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

博士一级学科

马克思主义学院

政治学

硕士一级学科

哲学

硕士一级学科(培育)

政治经济学

硕士二级学科

法学

硕士一级学科(培育)

政法学院

社会学

硕士一级学科(培育)

外国语言文学

硕士一级学科

外国语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

硕士一级学科

音乐学院

戏剧与影视学

硕士一级学科

美术学

硕士一级学科

美术学院

设计学

硕士一级学科

工商管理

硕士一级学科

商学院

数学

硕士一级学科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统计学

硕士一级学科

物理学

硕士一级学科

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

光学工程

硕士一级学科

信息与通信工程

硕士一级学科(培育)

化学

博士一级学科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

硕士一级学科(培育)

材料物理与化学

硕士二级学科

生物学

硕士一级学科

生命科学学院

生态学

硕士一级学科

体育学

硕士一级学科

体育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硕士一级学科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

硕士一级学科

地理学

硕士一级学科

地理与环境学院

土地资源管理

硕士二级学科

城市建设学院

新闻传播学

硕士一级学科

传播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硕士一级学科

软件学院

应用经济学

硕士一级学科(培育)

财政金融学院

经济史

硕士二级学科

 

三、有关要求

1.学科建设“六定”工作要与“一流学科建设”大讨论工作有效结合,积极谋划,切实推进。

2.各牵头学院要积极组织学科建设“六定”的相关工作,并按时按质将相关材料报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3.各相关学院要积极配合牵头学院做好相关工作,保证学科建设“六定”工作顺利进行。

4.所有报送的材料均需一份纸质材料(加盖牵头学院和相关学院的公章),并同时通过OA发送电子稿。

(联系人:研究生院  孙桂珍,88120166

附件:附件1:学科特色及方向设置的论证报告提纲.doc

附件2:学科特色和方向设置情况.doc

附件3:×××学科 “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参考提纲.doc

 

4. 相关附表

表1:学术个人进入学科团队申请表.doc

表2:学科(方向)带头人申请表.doc

表3:学科团队整合表.doc

表4:学科(方向)带头人直接认定名单汇总表.doc

表5: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及方向带头人的推荐名单汇总表(针对遴选).doc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