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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20 浏览次数: 960

 

关于做好近期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近期,各相关学院正在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的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学位授权点申报准备工作。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现将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成立申报组织机构
各相关学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院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材料撰写组和工作协调组,并广泛动员学科人员学习文件精神,了解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请于4月26日(周三)之前报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
2. 制定工作日程安排
各相关学院要根据学位点申报工作的倒计时安排,制定具体的工作时间表,明确各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一并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
3. 校领导带队进行学位点申报调研
学校定于本周三开始,由校领导带队走访学院,听取汇报,了解相关学院学位点申报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
1)汇报内容
①对照学位点申报条件,梳理本学科申报存在的问题。
②针对本学科申报存在的问题,提出拟解决的办法。
③需要学校帮助解决的问题。
④学位点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
2)参会人员
①校领导。
②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③学院及学位点的相关人员。
3)调研安排
(根据时间安排,再行具体通知)
4.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
各申报学科要积极组织好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进一步论证和完善《申请简况表》,并邀请学科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具体指导。
现有二级学科硕士点在下次学位授权审核结束后将不再保留,而我校现有二级学科硕士点所对应的一级学科有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公共管理6个学科,请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这次申报工作。
5. 学校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5月底,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位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并根据各学科的实际情况,结合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进行学科资源整合,进一步明确学校拟申报的学位点。
6.现有学位点预填写《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文件规定,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及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及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请学院仔细梳理现有学位点的学术骨干人员情况,分类(学术学位点和专业学位点)预填写《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并于本周内提交学科建设办公室,以便学校根据各学位点的人员情况进行统一协调。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