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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研工字〔2017〕19号 关于在全校研究生中开展宿舍文明行为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7 浏览次数: 91

 

关于在全校研究生中开展宿舍文明行为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研究生宿舍是研究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示学校文明成果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宿舍文明建设,规范研究生宿舍行为,提升研究生文明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校研究生中开展宿舍文明行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月19日

二、规范内容

全体研究生要认真学习《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校发[2012]138号,见2017版《研究生手册》第61页),并对照有关内容进行自我教育,提高宿舍文明素养。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组织人员不定期对研究生宿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限期整改。要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1.有无饲养宠物的;

2.有无吸烟行为的;

3.有无经常叫外卖或叫外卖影响寝室卫生的;

4.有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

5.有无违规私拉乱接电线的;

6.有无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汽油等)的;

7.有无私自将床位外租或留宿校外人员等行为的。

三、有关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结合本单位研究生管理实际情况,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切实开展宿舍文明养成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组织研究生参与宿舍文明行为教育活动。

2.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会同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后勤公司)等部门组成检查组,针对检查内容,对研究生宿舍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按照《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相关研究生进行严肃处理。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