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深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跨越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研字〔2012〕3号)和《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12年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的主要范围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学位论文指导、研究生培养管理改革,以及培养研究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措施和手段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二、申报条件
1、为了保证研究质量,申报研究生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从事研究生教学或管理的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
2、根据《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已申报立项的申请人,未完成项目研究者,本年度不能再申报。
3、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2个项目。研究生教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1人,参研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并于2012年5月22日以前将《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见附件)一式10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报送申报表的电子稿。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教师按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选与推荐
省学位办分配给我校的推荐申报“2012年度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额为11个, 研究生院拟于5月下旬组织专家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11项教改项目报送省学位办,参加全省统一评审。
附件:
2、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研究生院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