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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2学年第2学期期末学术型研究生教学和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6-04 浏览次数: 470

关于20112012学年第2学期期末学术型研究生教学和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学期末学术型研究生有关教学和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教学时间安排

学术型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统招硕士研究生)教学,原则到2012617日结束(停课),如完不成教学计划,可自行安排时间补课。2012618日—629日两周为考试周。

二、考试时间安排

1、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考试安排见下表,详细安排将另行通知。

研究生类型

考试课程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2011级博士研究生

英语(2

2012628日下午

230430

N201教室

201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学位英语考试

2012627

另行通知

公共政治理论课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自然辩证法概论》)

课程论文在611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课程论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2、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安排,专业课考试在2012618日—629日之间完成(在公共课考试时间之外),请各学院自行做好安排,并将考试安排于2012615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的考试安排,派出巡视组进行巡视。

三、专业课期末考试的要求

1、使用统一的专业课考试的试题纸和答题纸

各学院专业课考试的出题纸和答题纸统一用研究生院制作的格式,出题纸由各学院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答题纸和答卷封面由各学院到研究生院培养办领取。

2、学术型研究生专业课成绩录入到研究生管理系统。

1)各学院专业课考试后,任课老师及时阅卷并登记成绩。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一般平时成绩占20%30%,考试成绩占70%80%

2任课老师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将成绩录入到管理系统中,任课老师在操作上如有疑问或需指导,向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

3)成绩录入最迟应在2012713日之前完成,逾期系统将关闭成绩录入功能。

4任课老师成绩录入完后,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应及时审核,审核后,成绩将不能修改。

3、各学院要保存好专业课考试试卷,以备研究生教育评估和检查。

 

研究生院

0一二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