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第1学期(2012年暑期)在职教育硕士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及全体在职教育硕士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根据课程教学计划,现将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2012年暑期)在职研究生(包括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公共课考试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考试安排
研究生类别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2012级教育硕士 | 教育学原理 | 青山湖校区综合教学大楼,具体教室请查看考试安排表 | |
基础英语 | |||
教育心理学 | | ||
2012级工程硕士 | 自然辩证法 | | |
英语1 | |||
2011级工程硕士 | 英语2 | | |
2011级教育硕士 |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 | |
专业英语 | |
二、公共课考试安排有关说明
1、2012级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教学(英语)专业领域研究生不参加《基础英语》课程考试。2011级在职教育硕士生于7月20日上午《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课程考试正式开始前以考场为单位将《政治理论》课程论文统一上交给监考老师。在职工程硕士《信息检索》、《知识产权》、《工程数学》等公共课程考试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
2、考试地点设在老校区综合楼三、四楼,考场具体安排详见附件。考务办设在综合楼3306教室。
3、在职研究生公共课教学评价采用发放“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等形式进行。
三、缓考和补考安排
在职研究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应办理缓考审批手续(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专业学位—资料下载—课程考核评价栏下载缓考审批表)。否则视为旷考。
所有公共课程考核不合格或办理缓考手续的在职研究生如欲参加补考,须提交公共课补考申请书(下载地点同上),并自行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老校区老物理楼四楼)办理补考申请审批手续。
2010级在职教育硕士和工程硕士补考原则上安排在2011级或2012级同一专业领域研究生所在考场。
四、在职研究生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1、研究生应在规定的考场和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并在《考试签名表》上签名。由于坐错考场或时间上错过考试而得不到考试成绩由本人负责。
2、考试时带好研究生证或身份证,并放在桌子的左上角,无证者不能参加考试。
3、考试时应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服从监考教师安排,考试违纪按《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请各学院将上述公共课考试安排通知到本院研究生。
附件: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2012年暑期)在职教育硕士和工程硕士公共课考试考场安排表
2012年暑期在职教育硕士和工程硕士公共课考试考场安排表.xls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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