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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结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3-11 浏览次数: 324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通知

 

校研字20137

 

 

关于做好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结业资格审查

和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本学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结业资格审查、论文送审答辩等教学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业资格审查

1、成绩学分审查

课程学习应取得不少于34个学分的最低学分要求。其中:学位必修课不得少于24个学分(75分为及格),非学位课不少于10个学分(60分为及格)。

2、英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审查

必须通过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成绩由国家教育部认定合格。未通过者,不能授予学位。

3、发表论文情况审查

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未按培养方案要求公开发表论文者将影响到毕业和授学位。

二、送审和答辩要求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须按照《江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要求》和《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暂行)》(可到研究生院网站的“学位工作”栏下查看或下载),在导师的指导下写作和印制。

1、论文检测

                               

   同等学力学位论文抽检时间是41621日,检测重复率25%以下(不含25%)为通过检测论文,检测重复率在25%30%之内的论文要修改重检,重复率30%(不含30%)以上的取消送审资格。

2、论文送审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一题三审的双盲审制。全部由研究生院组织送审。

双盲审要求如下

1)送审论文的封面和论文中任何页面必须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

 2)每篇学位论文必须由三位外校同行专家评审。

3)评审标准统一以《江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意见表》的各项指标为准。

4)一题三审中如有一名评阅人对论文持“修改后重新送审”或“重撰”意见,作不合格学位论文处理;不合格论文必须按评阅人意见进行修改或重新撰写,修改的论文要经导师同意方可再次送审;重新撰写论文至少推迟半年送审。

论文提交、送审时间:

论文提交时间:430日前各学院将论文和评审费(230/本,三审共计690元)统一收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凡不符合学位论文撰写、装订格式要求的,将一律退回。

3、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必须在620之前完成,各学院在学位论文答辩十日前,将本学院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和答辩委员会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三、毕业研究生学籍档案整理

各学院6月下旬将填写完毕学院盖章确认的同等学力学籍档案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查盖章。(《江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意见表》粘贴在培养表相应栏目内。)

四、毕业研究生培养表归档

毕业研究生培养表经研究生院审查合格后,由各学院交档案馆按有关要求归档。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同等学力 结业资格审查 论文答辩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338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