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通知)
校研字〔2013〕5号
关于做好2010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审核和论文评审
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点:
2010级博士研究生将于本学期毕业,现将毕业审核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成绩审核要求
1、课程总学分要求18个学分以上,其中:学位必修课不少于14个学分,选修课不少于4个学分;
2、课程平均成绩要求70分以上,学位课75分以上(含75分)为及格。
3、无二门学位课或必修课考试不及格,或一门学位课或必修课补考后仍不及格的情况。
未达到以上要求的博士研究生为成绩不合格,不予以毕业和授学位。
二、实践与学术活动审核
1、根据《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与筛选暂行规定》,社会实践为博士申请学位的必备环节,按五级分制评定要求,毕业博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成绩必须在合格以上。
2、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公开作四次学术报告,听十次学术讲座,并撰写有关摘要和笔记。 各学院应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手册》如实审查统计2010级博士研究生在校学术活动情况,于
三、科研情况审核
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博士生在读期间,必须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并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核心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2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未完成者,不得授予博士学位”的规定,请学院将2010级博士研究生在校发表论文期刊原件于3月20日之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查,并附《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情况登记表》纸质和电子稿(表格格式随后下发)。
科研任务未完成,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不合格者,均属未完
四、论文送审和论文答辩的要求
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送审与答辩必须完全符合《江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和水平:
1、论文预答辩: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前,学院要组织预答辩,预答辩须在
2、论文送审前检测:每篇学位论文必须通过研究生院机检,重复率不超过20%方符合送审要求;
3、博士学位论文实行一题五审的全盲审制。
每篇学位论文必须由五位同行专家评审,其中:三审由学院负责送往全国各地高校同行专家评审,另二审由研究生院负责送审。评审指标详见《江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意见表》。
4、博士论文送审结果认定:一题五审中如有一名评阅人对论文持“修改后重新送审”意见,则必须修改复审;如有两名评阅人持“修改后重新送审”意见,作未通过学位论文处理;未通过的学位论文必须重新撰写,重新撰写论文要缓授学位。
5、论文送审装订要求:送审论文必须按照《江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印制格式》(可到研究生院网站的“学位工作”栏下查看或下载)的要求,装订和印制;论文的最后必须有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并有本人和导师的签名(送审论文暂不署名),格式可到研究生院网站的“学位工作”栏下查看或下载。不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一律重做,由此导致不能按期送审由(作者)本人负责。
6、论文送审要求及时间:
(1)送审论文的封面和论文中必须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
(2)4月25日之前将2010级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一式2份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3)论文评审费:400元/每篇。
7、论文答辩
通过论文评审并符合评审认定标准的博士论文可进入答辩程序。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必须在6月20日之前完成,各学院在学位论文答辩十日前,将本学院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和答辩委员会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五、毕业研究生学业材料建档要求
毕业博士研究生的学籍档案材料共5种表格各一式两份:
1、《江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情况表》;
2、《江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评审表》;
3、《江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意见表》;
4、 《江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籍表》;
各学院4月20日至25日到研究生院培养办领取档案表格,6月20日前将填写完毕学院盖章确认的一式三份毕业档案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查。《江西
六、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材料
每位毕业研究生毕业前要填写《授予学
七、毕业研究生学业材料归档
毕业研究生学籍档案材料经研究生院审查合格后,由各学院交档案馆按有关要求归档。
2010级毕业博士研究生的审核和教学管理工作按以上时间安排,逾期未完成的研究生,将推迟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