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

校研字〔2014〕16号关于做好201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10 浏览次数: 1005

关于做好201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论文

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将于本学期毕业,相关教学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

1、成绩学分审核

毕业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应取得不少于34个学分的最低学分要求。其中:学位必修课不得少于24个学分(75分为及格),选修课不少于10个学分(60分为及格)。

2、学位英语成绩审核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校内学位英语考试,未通过者,不能申请学位。

3、发表论文情况审核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求在校期间至少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1)各学院要对照培养方案,组织专人审查2011级学术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原件(含录用通知书)。

2)根据检查审核原件及录用通知书情况填制《2011级学术型毕业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审核表》,表格由审核人签名学院盖章于42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稿发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徐志红OA

3526—30日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2011级学术型毕业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审核表》抽查发表论文原件。

4)发表论文最后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630日。

4、补考安排

专业课程补考由各学院安排;公共课补考由研究生院安排,四月底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院对应届毕业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成绩、学位英语考试成绩要进行认真审核;

二、论文撰写、印制、送审和答辩要求

1论文撰写和印制

学位论文须按照《江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要求》和《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暂行)》(可到研究生院网站的“学位工作”栏下查看或下载),在导师的指导下写作和印制。

2、论文送审

为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防止抄袭和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论文送审研究生院要对所有送审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电子检测,检测标准按《江西师范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暂行规定》(校研发{2013}2号)执行。检测重复率<25%(不含25%)的论文方可送审。

学术型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一题两审的双盲审制。研究生院按专业随机抽取10%送往外校两所同类大学实行双盲审,其余  90%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双盲审。

双盲审要求:

1)送审论文的封面和论文中任何页面必须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

 2)每篇学位论文必须由两位同行专家评审(指导教师不能担任评审人),两审中至少要有一名外校专家;

3)评审标准统一以《江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意见表》的各项指标为准。

4)一题两审中如有一名评阅人对论文持“修改后重新送审”或“重撰”意见,作不合格学位论文处理;不合格论文必须按评阅人意见进行修改或重新撰写,修改的论文要经导师同意方可再次送审;重新撰写论文至少推迟半年送审。

三、论文检测、抽审、送审操作流程:

1报送有关表格报送:331日之前,各学院报送《2011级硕士学位论文题目汇总表》,425日前报送《毕业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审核表》电子稿到培养办徐志红0A邮箱;

2学位论文学术不端电子检测:421日至430日各学院集中提交毕业学位论文压缩打包电子稿到研究生培养办徐志红OA进行检测,逾期不授理;

3研究生院抽取外审论文:425日,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所报《2011级硕士学位论文题目汇总表》按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审,并通过OA将所抽审论文题目公布于各学院;

4论文送审:毕业研究生论文送审从55日开始,送审论文必须经导师同意、检测达标、制作合格;研究生院抽审的论文由各学院集中收取于55日前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

5)评审费:学术型研究生外审论文评审费230/每本,两审共计460元,请各学院在提交抽审论文的同时,将评审费和论文一并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须在620之前完成,各学院在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五日前,将本学院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和答辩委员会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五、毕业研究生学籍档案整理

各学院5月中旬到研究生院培养办领取毕业研究生档案材料《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表》一式二份,625日前将填写完毕学院盖章确认的《研究生培养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查盖章,《江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意见表》粘贴在培养表相应栏目内。

六、毕业研究生培养表归档

毕业研究生培养表经研究生院审查合格后,由各学院交档案馆按有关要求归档。

附件:2010级毕业研究生教学工作任务和材料上交时间表:

校研字〔2014〕16号关于做好201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doc

 

一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