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经费报销的通知
各学院:
经专家评审,申请结题的2012年度、2013年度创新基金立项项目均已完成预期研究目标,达到结题标准,准予结题,现将项目经费报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经费报销请按《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经费报销的有关规定》(见附件)办理。
2、请项目主持人将符合报销规定的发票用粘贴单贴好,粘贴单需用财务处报账专用粘贴单(可到财务处领取),发票需有导师、项目主持人、项目组成员等三人共同签字,交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分管院领导签字,各学院填写经费报销汇总表(见附表)。
3、经费报销程序: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各学院将本学院的所有项目经费发票收齐后,将发票(每人一袋)和经费报销汇总表于5月30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逾期不候,培养办审核后,经研究生院负责人签字后,将发票返还给各学院(返还时间另行通知),由各学院派一名老师,到财务处报账,报账完成后,各学院将报账金额发放给项目主持人。
研究生院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