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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研究生2015年春季学期赴台湾中正大学访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1-14 浏览次数: 895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通知

 

校研字201481

 

 

关于推荐优秀研究生2015年春季学期赴台湾中正大学访学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台湾中正大学的合作协议和《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境内外访学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1381号),我校拟推荐一批研究生于2015年春季学期赴台湾中正大学访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1、推荐对象:2013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

2、推荐名额:

1)资助研究生6名(简称资助生,免学杂费和住宿费,需交行政费台币15000[人民币3000],往返机票、生活费等其它费用自理)。

2)自费生不限名额。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品学兼优,无违规违纪记录的全日制研究生(资助生不含定向和委培生,自费生不限)。

2、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科目。

3、专业基础扎实,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具有其他能说明其学术科研能力的材料。

4、原则上每位导师只能推荐1名所指导的在读研究生。

5、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或参与校级以上重大课题研究的研究生,获得国家级、省级或校级荣誉称号或奖项的研究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访学时间和要求

1、访学时间:一学期(为期 18周;春季班开学日为每年2月)。

2、台湾中正大学所有系所皆可受理访问学生的申请,但各系所保有审核权,各系所审核通过后,台湾中正大学方能出具研修邀请函。

3、台湾中正大学开放所有学生跨系所、跨学院选课,每学期修课上限为 25学分,访问学生经由授课老师签名并同意后便可选课。

4、访学期间须在台湾中正大学修读课程或合作研究,学期中切莫因个人因素或考试、求职等生涯规划而提早离台。

四、接收学院和专业

文学院、理学院、社会科学学院、工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专业和课程详见台湾中正大学网站:http://kiki.ccu.edu.tw/~ccmisp06/Course/

五、访学费用(预估)

1、行政费:台币15000元(约人民币3000元)

2学杂费:学院收费不同,台币48000-55000(约人民币9600-11000元)

3住宿费自费生需住校外宿舍:双人房两人合计每月台币4500元(约人民币900元);单人房每月台币3600-4000元(约人民币720-800元)(视房间大小而定)房租含水费但不含电费、押金及网络费。资助生免住宿费。

4、入台许可证规费:台币600(约人民币120元)。

5、健康检查费:台币405(约人民币81元)。

6、往返机票费用:自订机票

7、生活费(餐费每月约台币6000[约人民币1200]

根据我校与台湾中正大学的合作协议,资助6名研究生(资助生),免学杂费和住宿费(即上述第23项费用,其它费用自理),未资助的研究生(自费生)所有费用自理。

六、推荐程序

1、研究生个人申请

研究生根据自己的学习需要、导师意见、经济条件自行申请,填写《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赴台湾中正大学访学申请表》(17份,原件一份,复印件6份)

2、导师签署意见

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和是否同意派出意见。

3、学院推荐

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并对申请人进行推荐排序,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院对申请访学者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初定于1118日,面试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生名单和自愿生名单并公示。

七、有关事项

1、经研究生院审核推荐的研究生只具备推荐资格,能否派出以台湾中正大学有关学院审核通过并出具研修邀请函为准。

2、各学院将《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赴台湾中正大学访学申请表》(17份,原件一份,复印件6份)和《推荐研究生赴台湾中正大学访学名单汇总表》(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于20141117日(周一)下午500之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逾期不受理。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赴台湾中正大学访学申请表.doc

推荐研究生赴台湾中正大学访学名单汇总表.doc

主题词:研究生培养   推荐    访学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41114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