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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科建设“六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09 浏览次数: 397

各学院:
    2015年12月30日学校下发工作通知正式启动学科建设“六定”工作。由于适逢学期末,学院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加上寒假期间一些工作无法开展,致使部分学院这一工作出现一定程度延误。
为了进一步督促各学院做好学科建设“六定”工作,特将有关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按照《学科建设“六定”工作方案》的具体安排,学科建设“六定”工作必须于2016年6月中旬之前完成,并且于6月下旬,学校将举行全校学科“六定”工作大型展示汇报会,集中听取各学院的工作汇报,展示各学科的工作成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抓紧时间,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二、充分研讨,发扬民主,凝聚智慧
    各学院要深入开展“一流学科”大讨论活动,通过大讨论,拓宽思路,集思广益,形成共识。在研讨中,要积极邀请相关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以便听取和吸纳多方意见和建议,共同谋划学科未来发展。
    三、把握时间节点,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1. 2016年1月20日之前,各学院完成学科特色和方向设置的论证工作,并将《学科特色发展定位及方向设置的论证报告》和《学科特色发展定位和学科方向(研究方向)设置情况》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2016年3月25日之前,各学院完成方向团队(研究团队)组建和学科(方向)带头人确认(或推荐)工作,并将《学科团队整合表》和《学科(方向)带头人直接认定汇总表》(或《学科(方向)带头人的推荐名单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3.2016年4月28日之前,各学院完成本学科的“十三五”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将《×××学科“十三五”建设发展规划》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均需通过OA发送给研究生院孙桂珍)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