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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期末研究生教学和考试安排

发布时间: 2016-12-07 浏览次数: 553

关于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期末研究生教学和考试安排

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学期末研究生有关教学和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安排

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术型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原则到20161225日结束(停课),如完不成教学计划,可自行安排时间补课。2016122620161230日为考前复习周,20171313日为考试周。

二、考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说明

1、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考试安排见下表:。

研究生类型

考试课程

考试方式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2016级博士研究生

英语(1

闭卷

2017110日上午

9001100

S203教室

S204教室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开卷

2017110日下午

230430

S203教室

S204教室

2016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英语(1

闭卷

2017111日上午

9001100

另行通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课程论文与答辩

课程论文在规定时间上交,课程论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2015级硕士研究生

论文写作指导

课程论文

课程论文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另行通知

2016级专业学位研究生

课程与教学论、艺术原理、工程数学

考试

201714日上午

900—1100

另行通知

教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考试

201714日下午

230—430

另行通知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考试

201715日上午

900—1100

另行通知

教育学(补修)心理学(补修)

考试

201715日下午

230—430

另行通知

基础英语、汉语言文学基础、工程英语、中国语言文化

考试

2017110日上午

900—1100

另行通知

公共政治理论课

课程论文与答辩

课程论文在规定时间上交,课程论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另行通知

2、社会工作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六个专业学位点的课程考试,由相关学院组织。

3、非师范类毕业的教育硕士,需参加教育学和心理学补修考试。补修名单由学院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并将电子稿报专业学位办。

4、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安排,专业课考试在20171313日之间完成(在公共课考试时间之外),请各学院自行做好安排,并将考试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做一张表,格式见附件2)于20161216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专业学位办公室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的考试安排,派出巡视组进行巡视。

三、专业课期末考试的要求

1、使用统一的专业课考试的试题纸和答题纸

各学院专业课考试的出题纸和答题纸统一用研究生院制作的格式,出题纸由各学院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答题纸和答卷封面由各学院到研究生院培养办或专业学位办领取。

2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专业课成绩录入到研究生管理系统

1)各学院专业课考试后,任课老师及时阅卷并登记成绩。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一般平时成绩占20%30%,考试成绩占70%80%

2)任课老师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成绩,任课老师在操作上如有疑问或需指导,可向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

3)成绩录入最迟应在2017127日之前完成,逾期系统将关闭成绩录入功能。

4)任课老师成绩录入后,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应及时审核,审核后,成绩将不能修改。

5)任课教师请于放假前提交纸质成绩登分表(一式两份)至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于开学第一周将成绩登分表(一式一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和专业学位办。

3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专业课成绩使用纸质登分表

1)各学院专业课考试后,任课老师及时阅卷并登记成绩。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一般平时成绩占20%30%,考试成绩占70%80%

2)任课教师于放假前将成绩登分表(一式两份)交至学院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于开学第一周将成绩登分表(一式一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和专业学位办。

4、各学院要保存好专业课考试试卷,以备研究生教育评估和检查。

研究生院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