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7]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为做好我校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需是我校同等学力研究生注册学员,并符合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有关学位规定,经审查被确定具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 年以上(即2014 年3 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报考要求
同等学力研究生注册学员自行到“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报名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统考网上报考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3月25日,错过报名时间者,后果自负。
3月31日前我校对考生选择的考试语种、学科、考试地点等信息进行审核,4月7日前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各位考生按“信息平台”操作要求在规定时间支付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考试费网上缴纳工作的,本次报名无效。
“信息平台”将于5月15日开通2017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准考证下载功能。
三、考试时间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2017年5月21日(星期日)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2017年5月21日(星期日)14:30-17:30。
四、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我校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我校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学科范围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请到“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查阅。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我校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以同等学力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学位的人员,可选考哲学或政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可选考公共管理或教育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附件:
附件1:学位办[2017]1号:关于做好2017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学位中心[2017]7号-关于做好2017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通知.pdf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