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学科建设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开展江西省一流学科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30 浏览次数: 2425

 

各学院: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赣府字〔2017〕29号)和《江西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 学校决定开展江西省一流学科遴选申报工作。
    为了做好我校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层次
    优势学科、成长学科、培育学科三个层次。
    二、申报推荐名额
    根据江西省高校推荐一流学科申报名额的分配情况,我校具有4个申报推荐名额。每个学科可以申报2个不同层次。
    三、遴选条件
    1.优势学科应是面向学术,主要突出学科水平,能够瞄准科学前沿、技术创新、弘扬优秀文化,跻身国内或世界一流,达到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并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学科。
    2.成长学科应是面向学术,紧密对接国家和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发展势头良好,能够冲击国内一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起重要支撑作用,达到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并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
3.培育学科应是面向我省产业和社会发展需要,有较大发展潜力,能够面对产业和社会发展需求,助其积蓄力量、尽快形成特色,服务产业和社会发展的学科。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省学位办初步确定材料报送时间为8月16日,据此,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 8月9日之前,拟申报学科将《申报意向》报告给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 8月10日之前,拟申报学科填写《江西省高校一流学科建设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将《申报表》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3. 8月12日之前,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表》进行具体审核。
    4. 8月13日之前,学校组织专家对拟申报学科进行遴选评审,初步确定拟推荐申报学科名单。(评审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5.  8月14日之前,学校召开相关会议审定拟推荐申报学科名单。
    6. 8月15日之前,拟申报学科进一步完善《申报表》,并将最终稿报送给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7. 8月16日之前,学校印制《申报表》,并报送省学位办。
    五、申报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分析本学科发展水平以及社会贡献度,积极组织学科发展水平高并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作用的学科进行申报。
    说明:“学科发展水平”在《申报表》学科概况中标注了参考指标:学位点授权层次、是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是否进入ESI排名前1%、全国排名位次或星级、是否属省高水平学科(省重点学科)、“十二五”学科建设验收结果)
    2.因材料上报时间比较紧,请拟申报学科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及时报送申报材料。
    3.请拟申报学科认真组织人员填写《申报表》,并确保所填写的材料真实、准确。
    4.同时申报两个层次的学科须分别填写两份一流学科申报表。
 

    (联系人:孙桂珍 江伟    联系电话:88120166)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