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境内外访学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经专家评审,同意资助4位研究生境内外访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受资助的4位研究生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学术型培养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访学协议书(一式三份),于3月12日之前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5204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不予资助(已外出访学的研究生可委托有关人员办理)。
2、资助经费(资助经费根据最新管理办法执行)主要用于在访学期间生活补贴、住宿费、来回交通费、科研工作业务费等,访学研究生要注意保存好有关发票,访学回校后凭有关支出的发票据实报销。
3、访学结束后,访学研究生需填写《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内访学考核表》,并由接收学校的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所在培养单位组织考核。
4、研究生访学结束后应按时返校,并在返校后一周内向研究生院提交访学总结报告、《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内访学总结考核表》和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复印件,同时,访学研究生应在返校后做一场公开学术报告并提交学术报告的相关材料(如讲义、PPT、照片等)到研究生院备案。
5、研究生访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由我校和访学学校共享,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应注明受“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内访学研究项目资助”。
6、研究生访学如未达到预期目标,将酌情扣减资助经费或取消资助。
附件: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境内外访学资助项目名单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