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期末学术型研究生教学和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学期末学术型研究生有关教学和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教学时间安排
学术型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统招硕士研究生)教学安排原则上于2019年6月20日前结束,2019年6月17日补周五的课,6月18日补周三的课,6月19日补周五的课,如没有完成教学计划,任课教师可自行安排时间补课。
2019年6月20日—23日为考前复习阶段,2019年6月24日—7月5日两周为考试周。
二、考试时间安排
1、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考试安排见下表,详细安排将另行通知。
研究生类型 | 考试课程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2018级博士研究生 | 英语(2) | 2019年6月 26日( 周三)上午(9:00—11:00) | S203教室 S204教室 |
2018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 学位英语考试 | 2019年6月 27日(周四 ) 上午笔试:9:00—11:00 下午口试:2:00—5:00 | 另行通知 |
2、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安排,专业课考试在2019年6月24日—7月5日之间完成,但不能与公共课考试时间相冲突。
3、请各学院按照附件1的格式填写好专业课考试安排表,并于2019年6月18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的考试安排,组织人员进行巡查。
三、专业课期末考试的要求
1、请使用统一的试题纸和答题纸格式
各学院专业课考试的试题纸和答题纸统一用研究生院制作的格式,试题纸见附件2,答题纸和答卷封面由各学院到研究生院培养办领取。
2、请使用纸质表登记考试成绩
(1)各学院专业课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阅卷并按附件3的格式登记成绩。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一般平时成绩占20%—30%,考试成绩占70%—80%。
(2)任课教师于放假前将成绩登分表(一式两份)交至学院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于开学第一周将成绩登分表(一式一份)分别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3、请各学院保存好各专业课的考试试卷,以备研究生教育评估和检查。
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