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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研字〔2020〕26号关于做好研究生返校后教学及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08 浏览次数: 2257

为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返校后的教学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教学防疫两不误”,现将本学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返校时间安排

1.5月11(周一)。瑶湖校区:全日制应届毕业班硕士研究生,全体博士研究生,“1+3研究生(含辅导员、管理岗);

2.5月25(周一)。瑶湖校区:全日制非毕业班硕士研究生(不含青山湖校区的音乐学院、体育学院2019级研究生);

3.6月3(周三)。青山湖校区:音乐学院、体育学院2019级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暂不返校。

返校日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分管研究生培养的院领导以及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必须到校,并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负责处理学生进校门时、入住寝室时出现的各类问题。全体研究生导师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参与处理所指导学生返校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问题。

二、全校同上一堂战“疫”思政大课

512(周二)晚7:00,组织部分研究生在惟义楼W7304教室同上一堂战“疫”思政大课。其余研究生通过网络直播的形式收看。直播链接于正式上课前3天通过QQ、微信群等方式分享给学生,学生点击链接收看直播。

三、非毕业班研究生的教学管理工作

非毕业班的研究生教学安排管理主要包括课程教学、科研活动、论文开题、课程成绩认定及各级各类考试等工作,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毕业班研究生的工作安排

1.毕业生补考安排

参加补考的研究生必须返校。公共课补考拟定515进行,专业课补考由各学院于515之前自行组织,详见《关于组织2020届毕业研究生公共课补考的通知》。

2.图片信息补拍

研究生返校后闭环管理,不能离校前往新华社进行补拍。未采集图片信息的研究生可选择以下两种形式进行补拍:一是在当地的新华社拍摄好后将纸质稿照片和电子稿光盘寄给研究生院学位办;二是上交电子照片给新华社江西分社进行处理。于515之前完成,详见《关于补拍图片信息的通知》。

3.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

答辩采取在线视频答辩的形式,并于619日前完成,622将答辩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详见《关于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4.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录入

20206月申请授学位的各类研究生(博士、学术型硕士、硕士专业学位)于511518登录教育部学位中心的学位授予信息报送系统填报个人基本信息,详见《关于录入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的通知》。

5.离校手续办理

返校后即可办理学费清缴、宿舍验收、图书归还等离校手续。

6.毕业档案材料的领取与提交

各学院于57-5月9日前到研究生院相关办公室领取毕业生档案材料,下发给研究生填写好后,622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回研究生院。不能如期返校的研究生,学院可通过快递等方式将纸质材料邮寄给学生,填写完后再邮寄回学院。

7.毕业生就业工作

毕业生请及时提交就业材料给学院辅导员,或先将就业材料以电子形式发给辅导员,同时通过快递等方式将纸质就业材料邮寄给学院,以便于录入学校就业方案。其它就业工作安排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另行通知。

五、研究生资助工作

第一批研究生返校后即启动2019-2020学年的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省级和校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提交评奖所需相关材料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邮寄,二是现场提交。具体通知另发。

六、其他工作要求

1.实行校园闭环管理,原来申请外住的研究生返校后必须在校内住宿,宿舍床位在安排中。

2.研究生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校园,离校须提交申请表,经学院审批。毕业生在完成离校程序后即可申请离校。

3.不能返校的毕业生(含申请返校未获批、申请不返校获批)可委托其他同学、辅导员、研究生导师等帮助处理行李托运等相关事项。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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