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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研字〔2020〕48号 关于申报2020年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和案例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07 浏览次数: 2070




各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第十批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和案例建设项目的通知》(教研字〔20205号)精神,现就申报2020年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和案例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此次申报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又分线上开放课程、转化课程和线下课程。省学位办下达我校的推荐指标:学术型学位课程推荐申报数4项,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推荐申报数4项。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所申报课程应为该校研究生教育的优势、特色课程,且经过一轮以上教学实践的检验。

2、课程主讲教师(教学团队)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

3、有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教材能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和教学改革成果,体现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趋势,有内容丰富的教学案例。

4、有较好的教学改革基础,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能较好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教学文件齐全。

5、使用国内优秀研究生教材或国外原版教材,或自编特色教材与讲义,选课研究生人数较多,如系使用自编的优秀教材,将在评审时予以倾斜。

6、申报线上开放课程和转化课程,课程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建设技术要求均符合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标准。

经批准立项的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在建设期满验收时,应达到省级研究生校际互选课程网络授课要求。省级研究生校际互选课程相关要求见《江西省研究生教育校际课程互选、教师互聘和学分互认工作试点实施方案》(赣教研字〔20182)。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课程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所申报课程须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设置的专业必修课程

2具有高水平的课程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同时与相关行业实际部门有着密切联系并有相应合作研究成果。团队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参加。

3教学内容包含课程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对应的教学案例,应充分体现理论与实际应用的紧密结合。案例数量不少于20个,自编案例不少于60%

4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授课方式,且案例教学授课学时不少于总课时的三分之二。通过理论知识和教学案例讲授及小组讨论式学习,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申报程序

 (一)教师申报:

1、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

 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申报人填写《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学术学位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及其它有关材料,包括:选用或自编的主要教材及必要的配套教材(封面及目录页复印件);反映课程改革与建设的教学研究论文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考试样卷及反映其它形式考试情况的材料;研究生以及相关课程教师的评价意见等。

2、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课程建设项目

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课程申报人填写《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教学日历、课程教学大纲、具有典型意义的讲义或PPT等。

以上申报项目均需提供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二)学院初审。经学院分管院长审核和签署意见(推荐意见另附纸,不要在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须分管院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将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

(三)专家评审。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三、有关事项

1、已申报立项(含校级建设项目和省级建设项目)的申请人,未完成优质课程和案例建设项目,原则上本次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

2、课程和案例申报负责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制作课程和案例引用的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线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省级优质课程和案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省级优质课程和案例评审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或案例,将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或线下课程资源用于研究生课程互选的使用权自然授予学校。

4、对于此次被评为省级优质课程和案例项目,线上开放优质课程每门建设经费不低于8万元,转化课程每门补助建设经费不低于4万元,线下优质课程每门建设经费不低于4万元,教学案例项目每个建设经费不低于4万元,项目具体资助经费以立项通知为准。

5、省教育厅将对认定的省级优质课程和案例实施动态管理,对课程和案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共享等进行跟踪监测,线上开放课程及案例建设和改革成果在指定的网络平台上集中展示和分享,且定期更新资源和数据。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及案例,将予以撤销。

四、其他

1、各学院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研究生任课老师,积极组织相关教师进行申报。

2、申报材料纸质稿请在2020917之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其中申报表一式5份,其它材料一式2份;电子稿请发研究生院徐莹莹OA邮箱。

 联系人:徐莹莹     电话:88120605


 附件:

附件1:学术学位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doc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doc



                                                                   研究生院

二○二〇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