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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研字〔2020〕77号关于做好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18 浏览次数: 3841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方案》(学位中心〔202043号)《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邀请函》(学位中心〔202044号)的有关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方式

本次学科评估采取自愿申请参评的方式。

二、参评条件

1.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均可自愿申请参评。

2.实行相近学科同时参评规则:同一学科门类须同时参评;理学、工学门类须同时参评;可授予多个门类学位的学科,所涉及门类须同时参评。

3.20201110日前已撤销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不参评。

4.仅有“硕士二级”授权的学科,201611日以后新增学位授权的学科可不“绑定参评”。

三、我校拟参评学科

25个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点的一级学科(具体见附件:拟参评学科名单)

四、具体安排

1.20201118日前,学校传达评估文件精神,学院学习评估文件精神,布置评估工作。

2.2020121日前,学院组织学科填写《学科评估简况表》,并将初稿交至学科建设办公室。

3.2020127日前,学科建设办公室将“拟参评学科清单”,上传评估系统。学院将《在校生信息表》(20211231日前毕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信息表》(根据评估中心抽取的毕业生名单填写)交至学科建设办公室。

4.20201210日前,学科建设办公室初审并组织专家对《学科评估简况表》进行审阅指导。

5.20201220日前,学院修改《学科评估简况表》,并在评估系统中进行数据录入,将系统中导出的《学科评估简况表》交至学科建设办公室。

6.20201230日前,学科建设办公室对修改后的《学科评估简况表》进行再次审核。

7.202115日前,学院进一步修改完善《学科评估简况表》,并将最后修改稿交到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

8.2021110日前,学院在评估系统中逐一审核《学科评估简况表》以及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给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

9.2021114日前,学科建设办公室在评估系统中逐一审核学校所有参评学科的《《学科评估简况表》《参评数据汇总表》以及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学位评估中心,同时系统打印《参评学科汇总表》,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上传至评估系统。

五、工作要求

1.请学院高度重视这次评估工作,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和表格填报要求,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将评估工作落实到位。

2.学科评估事关学校内涵建设与发展水平,学院要以学校发展大局为重,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学院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3.《学科评估简况表》中涉及文字描述的材料比较多,学院要积极组织学科人员认真梳理、深入挖掘、仔细打磨有关材料,充分体现出参评学科的特色和优势。

4.本轮评估将加大材料核查和信息公示力度,学院要认真核实好所填报的学科信息,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5.评估涉及在校生、毕业生以及用人单位问卷调查,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毕业生、用人单位的沟通工作,确保调查环节能顺利对接。

6.评估时间紧、任务重,学院把握好工作进度,按时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7. 请各学院将学科评估负责人、《学科简况表》材料统稿及系统录入负责人、《在校生信息表》《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信息表》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报送给学科建设办公室,以便后期对接联系。

(请相关负责人加入“江西师大第五轮学科评估群”,群号为641256215

联系人:李奕娉,联系电话:88120166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拟参评学科名单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01116















附件:

江西师范大学拟参评学科名单

学科门类

授权一级学科

牵头学院

法学

政治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

教育学

教育学

教育学院

心理学

心理学院

体育学

体育学院

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

文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学院

新闻传播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

历史学

中国史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世界史

理学

数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统计学

物理学

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

化学

化学化工学院

地理学

地理与环境学院

生物学

生命科学学院

生态学

工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

管理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软件学院

工商管理

商学院

艺术学

音乐与舞蹈学

音乐学院

戏剧与影视学

美术学

美术学院

设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