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
和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2024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对象含: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
1. 成绩学分审核
各类别研究生应达到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且满足相应年级培养方案中课程考核的标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还必须通过校内学位英语考试,未通过者,不能申请学位。
2. 补考安排
公共课补考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专业课补考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但须于3月17日前完成。补考不合格者不能毕业及申请学位。
3. 成果登记与审核
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学科相应年级硕士生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进行成果登记与严格审核,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成果登记格式见附件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学习成果形式为专业技能获奖、论文、主持或参与的项目等,格式见附件2。
各培养单位负责审核成果原件及保留复印件,研究生院对研究生的论文发表情况进行抽查。各培养单位审核后填写成果登记汇总表,研究生到中国知网下载自己发表的学术论文(电子稿pdf版)交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打包后统一发研究生院,登记表和发表论文的电子稿(知网下载pdf版)请于3月19日前分别报送培养办与专业学位办。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检测、送审的要求
1. 撰写和印制
学位论文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和印制。
2. 论文预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检测送审前,学院需组织预答辩,预答辩须在2024年3月14日之前完成,预答辩合格者,方有资格进入论文检测、送审等程序。
3. 论文检测
为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研究生院将对所有提交论文进行集中检测。论文重复率在20%以下(不含20%)的论文可直接送审。重复率在20%至30%之内的论文须在导师指导下修改,重复率达标后方可送审。重复率在30%至45%之内由导师组和学位点负责人决定是否同意参加评审,若同意参加评审,须认真修改且复检合格后方可送审;若不同意参加评审,至少推迟半年方可再次申请。所有论文复检只受理一次。重复率在45%以上(含45%)的论文一律不予送审,至少推迟半年方可再次申请。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4年3月20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稿(命名方式为XX学院_硕士_XX专业_张三)和《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汇总表》(见附件3、4),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发培养办邹明昭O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发专业学位办朱佳琪OA,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发专业学位办宋英瑛OA。
4. 论文送审
所有学位论文均实行双盲审,其中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法律硕士一题三审,其他类别一题两审。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委托第三方匿名评审,评审费为400元/审,其中使用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硕士学位论文(不包括文学学科门类)评审费为650元/审。论文检测合格后,方可送审。请各培养单位于2024年3月25日之前收齐《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材料汇总表》(附件5)和学位论文电子稿,并直接通过平台进行送审(具体方法见平台操作手册)。请各培养单位务必按照规定时间进行送审,以免影响学生毕业。
备注:《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材料汇总表》(附件5)务必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填写错误会直接影响评审,请各培养单位一定要提醒学生注意填写。学位论文电子稿中不能出现作者姓名、导师姓名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作者来源的字样等信息。学位论文电子稿采用PDF格式,命名方式为:10414_学号_LW
三、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须在6月3日之前完成,各培养单位在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五日前,将本学院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和答辩委员会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审核。
四、毕业研究生学籍档案建档
各培养单位5月到研究生院领取毕业研究生档案材料,6月7日前将各培养单位审核过的档案材料交研究生院审查盖章。经研究生院审查合格后,由各培养单位交档案馆按有关要求归档。
附件1:学术学位研究生成果登记表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成果登记表
附件3:学术学位研究生或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论文题目汇总表
附件4: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汇总表
附件5: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材料汇总表
附件6: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表
研究生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四日
校研字〔2024〕11号 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doc附件1:学术学位研究生成果登记表.xls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成果登记表.xls附件3:学术学位研究生或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论文题目汇总表.xls附件4: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汇总表.xls附件5: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材料汇总表10414_XXHZB (1).xlsx附件6: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