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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17 浏览次数: 532

关于做好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1号)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为做好我校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是我校同等学力研究生课程班注册学员,并符合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有关学位规定

2、已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20123月底前获得学士学位,已获得的学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已完成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

4、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江西师范大学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二、报考要求

1、网上注册  同等学力学员320前自行到“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网上信息注册(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

注册时需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将用于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学位证书。

2、现场确认  考生本人网上注册后于32326亲自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采集电子图像和指纹信息,打印资格审查表,不得他人代替

现场确认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现场确认时打印);

4)信息平台的注册ID(标注于身份证复印件上);

5)所有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保证其真实性;

6)《本人已修课程清单》一份(附件3)(请在资格审查前到所在学院审核已修课程成绩,并在成绩清单上加盖学院公章);

3、现场确认地点   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91---88120605

4、网上统考报名

通过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学员,方可“信息平台”报名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统考网上报考时间为320截止,错过报名时间者,后果自负。

326前我校对考生选择的考试语种、学科、考试地点等信息进行审核,41前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各位考生按“信息平台”操作要求在规定时间支付报名费,未支付成功者报名无效。

2015525起,“信息平台”开通2015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准考证下载功能。

特别提醒:已参加过2013年、2014年全国统考,再次报考本次考试的人员,不再需要参加本次现场确认,考生直接登录信息平台进行网上考试科目及考点选择、缴费、下载准考证即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

2014531(星期日)9:00-11:30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

14:30-17:30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四、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我校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我校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学科范围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我校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以同等学力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学位的人员,可选考哲学或政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可选考公共管理或教育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附件1《关于做好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2015]1号.pdf

 

                                                      研究生院

                                                 0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