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期末研究生教学和考试安排
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学期末研究生有关教学和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安排
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术型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原则到2015年12月31日结束(停课),如完不成教学计划,可自行安排时间补课。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10日为考前复习周,2016年1月11日—22日为考试周。
二、考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说明
1、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考试安排见下表:。
| 研究生类型 | 考试课程 | 考试方式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 2015级博士研究生 | 英语(1) | 闭卷 | (9:00—11:00) | N204教室 |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开卷 | (2:30—4:30) | N204教室 | |
| 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 英语(1) | 闭卷 | (9:00—11:00) | 另行通知 |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课程论文与答辩 | 课程论文在规定时间上交,课程论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 ||
| 201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 | 课程与教学论、艺术原理、工程数学 | 考试 | (9:00—11:00) | 另行通知 |
| 教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 考试 | (2:30—4:30) | 另行通知 | |
|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 考试 | (9:00—11:00) | 另行通知 | |
| 教育学(补修)心理学(补修) | 考试 | (2:30—4:30) | 另行通知 | |
| 基础英语、汉语言文学基础、工程英语、中国语言文化 | 考试 | (9:00—11:00) | 另行通知 | |
| 公共政治理论课 | 课程论文与答辩 | 课程论文在规定时间上交,课程论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2、社会工作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六个专业学位点的课程考试,由相关学院组织。
3、非师范类毕业的教育硕士,需参加教育学和心理学补修考试。补修名单由学院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并将电子稿报专业学位办。
4、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安排,专业课考试在
三、专业课期末考试的要求
1、使用统一的专业课考试的试题纸和答题纸
各学院专业课考试的出题纸和答题纸统一用研究生院制作的格式,出题纸由各学院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答题纸和答卷封面由各学院到研究生院培养办或专业学位办领取。
2、全日制研究生专业课成绩录入到研究生管理系统。
(1)各学院专业课考试后,任课老师及时阅卷并登记成绩。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一般平时成绩占20%—30%,考试成绩占70%—80%。
(2)任课老师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成绩,任课老师在操作上如有疑问或需指导,可向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
(3)成绩录入最迟应在2016年2月7日之前完成,逾期系统将关闭成绩录入功能。
(4)任课老师成绩录入后,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应及时审核,审核后,成绩将不能修改。
3、各学院要保存好专业课考试试卷,以备研究生教育评估和检查。
研究生院
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