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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境内外访学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28 浏览次数: 608

关于申请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境内外访学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境内外访学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1381号)文件精神,现将申请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境内外访学资助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条件、要求和需提交的材料详见《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境内外访学资助项目管理办法》。

二、研究生境内外访学资助项目申请受理原则上每年两次,上一学期末受理下一学期访学资助项目申请。

三、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境内外访学资助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为20151228日—201618日。申请者按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在201618日之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逾期转入下一个申请受理期。

1、《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内访学资助申请表》或《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境外访学资助申请表》。

2、访学接收单位的接收函,内容应包括:访学的起止时间,指导教师,访学从事的研究课题,提供的学习科研条件等。

3、课程学习成绩单。

4、外语水平与能力证明材料(境外访学者需提供)。

5、科研情况证明材料。

 

附件(以下附件可到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拷贝):

1、《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境内外访学资助项目管理办法》

2、《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内访学资助申请表》

3、《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境外访学资助申请表》

 

 

             研究生院

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